#210.被車撞到後,學到的教訓
今天是沒班的,但因昨天沒進辦公室,想,今天就去辦公室把一個製作得差不多好的報告書拿去印刷就可以結案,順便看看有沒有什麼公文要辦理的就好,就出門去加沒錢的加班。
快到目的地,如平常一樣右轉,自己轉彎都是慢慢的,只覺得自己已經轉彎了,突然就被後面的一台計程車撞到!
機車果然是人包鐵,就算轉彎速度慢,但是連人帶車還是被撞倒滑行了五公尺,起來,只覺得雙腳膝蓋痛死了!
當下馬上叫警察,搭救護車到醫院,肇事者也去。
手腳都照了X光,骨頭是沒有什麼問題,加上警察建議當下和解,自己心想只是皮外傷而已,況對方也很有誠意,就當下和解,拿了和解金。
事後自己向保險公司詢問理賠的部分,才發現,自己這樣當下和解,其實是自己虧損到,同時也發現自己個性上問題。
因為雖然當下是皮外傷,可是我機車部分有沒有問題?有沒有其他內傷?皮外傷的復原是否會留下傷疤或有其他後遺症?就醫這段期間需要請假,那請假所造成的損失怎麼辦?....等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當時混亂的頭腦沒有想到的,就這樣糊里糊塗和解,事後也才知道為何警方會一直建議私下和解,因為這樣他們可以馬上結案.............= =
因為已經和解,所以之後若有後續的問題,也不能提出理賠,就只能自己的保險來賠這樣。 但是目前雙腳痛得很、手指也整個腫成紫色,都沒什麼知覺....讓自己不禁開始擔心手指末端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目前看來是皮外傷,沒有什麼大礙,但這樣少少的理賠金,可以說自己吃了大虧。(當下只想到皮外傷,到藥房買膏藥敷傷就好,可是沒想到醫藥也是很貴的...........)
這次的意外學到的教訓:
1.意外事故要保持現場完整,不要讓對方扶起你的機車,等警察來拍照。
2.找目擊證人,如果意識還清楚,可以走動,請警方先做筆錄、記錄現場,包含自己的車、對方的車受損的地方、還有地上痕跡,另外!就是自己身上的傷痕也要拍,不然到時後來發現的問題,對方會不認帳。
3.打電話給保險員(今天本來有想,後來覺得皮外傷小事,就沒聯絡自己的保險員,一念之差...),問當下怎麼處理對自己比較有保障,不要因為傷小而覺麻煩!(每年保險費不是繳假的)
4.聯絡親友處理:就算自己意識清楚,但是當下一定很混亂、傷口又痛,有很多事情思慮不週,有親友在場,所謂"旁觀者清"(誤),可以幫你考量到其他細節,或者親友有經驗可以提供意見。同時也是壯聲勢,避免有的肇事者看你人少好欺。
5.不要太快和解,像「汽車強制責任險」這種可以理賠,或者後續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在要求賠償,當然不是敲竹槓,只是受傷的還是自己,小心點好。
6.對法律、保險事項要瞭解:所謂「書到用時方恨少」,法律與保險也是,自己就是平時沒注意,想"屆時"再看,都來不及了。
這半年來工作一直很繁重,薪水沒加給,工作量卻比那些可以領加給的人還多,加班沒加班費,沒福利、也沒補休,又被上級欺壓,就一直覺得很煩了,結果這次意外又這樣............唉.....................
希望過完年可以順利些,今年可以順利卸任這個討厭的職位.............orz
210-0102
標籤: 生活小札